過場食物

買好電影票(或領完電影票)等著要進場前大概都有個1小時上下的空檔,如果是你,會用這1小時做什麼?以前我和日人同事聊起這個話題時,她劈頭就說:「在台灣就說喝杯咖啡吧!回大阪時,就會說去吃碗拉麵吧!」

對這個回答,當時我超級驚訝。「吃拉麵」明明是正餐的行為,怎麼會是填空擋時候用的?日人同事是位漂亮女生,當場開始從「台灣女生怎麼吃那麼少起頭,一路說道拉麵對日人並不是正餐,正餐應該要像定時那樣有飯、有湯、有主菜、有配菜:如果不得已一定要用拉麵充飢,那再怎麼樣也要加一碗炒飯或著一盤煎餃才勉強可以。然後又說,在東京拉麵是喝酒前後墊肚子用的、在大阪,「一起去吃碗拉麵吧」跟「一起去喝杯咖啡吧」是一樣的意思。先不論這其實只是她所生活的環境才有的現象、或者是大阪當時的確如此,我想這只是直白地反映出「不同環境會產生不同的過場食物」這件事。

什麼是過場食物?先承認,這是我自己取的名字,簡單來說就是「適合在『殺一段無可避免地等待的時間』時吃的食物」。

因為是『無可避免地等待』,所以就是只能等,不能安排其他的事情;再加上目的又不是止飢,而是反正有點時間不知/不能做啥就去吃喝個什麼吧的狀態,因此上餐速度和份量拿捏都相對重要。當時的台灣,只賣咖啡和蛋糕的獨立咖啡店還很多,一杯咖啡+一個蛋糕櫃的蛋糕,點單到上桌約莫5、6分鐘,如果是一個人的,發個呆抽兩根菸,時間也差不多;如果是2、3個人,閒聊幾句,時間也很快過,可以推測「咖啡」應該是台北過場食物的第一名,我想這也是前同事會直接以「一起去喝杯咖啡吧」來舉例的原因。

台灣的小吃很多,過場食物的選項自然也不少:去西門町看電影可以選謝謝魷魚羹或者玉米花生冰、在公館東南亞戲院看電影,可能就選甜不辣、臭豆腐或者炒米粉加豬血湯;如果是中山北路馬偕排掛號,有雙連圓仔湯可以吃、萬一自己掛了50號而人到現場發現醫生只看到10號,那多走幾步道阿桐阿寶喝碗四神湯再走回來肯定來得及;以前為了請客戶吃飯去信義路排鼎泰豐、我也會溜進永康街吃豬腸冬粉湯再回鼎泰豐繼續等。

對於前同事的這個「在大阪,『一起去吃碗拉麵吧』跟『一起去喝杯咖啡吧』是一樣的意思」的說法,我沒有找過任何日本人(或大阪人)驗證過。但在日本旅行吃拉麵的經驗讓我覺得,拉麵的確符合「過場食物」的條件。許多日本拉麵店都是點單5分鐘一定上;加上他們總強調「拉麵最好吃的時候就是一上桌」,因此大多數人都是麵一上桌便埋頭猛吃,再加上幾句閒聊,喝個水,喘口氣,15~20分鐘吃完走人相當正常。前幾週在京都和朋友去吃拉麵時,我們從坐下到吃完大概40分鐘,而我們的前後桌都各翻了兩次(都每一組都有女生,所以不是因為男生所以吃較快)。當時我跟朋友還忍不住討論起,日本人是不是都不會有「貓舌頭」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