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歡

學長的臉書真的是塊寶地,引人深思發人深省,最新貼文是轉職前的糾結,重點是工作的熱情VS.欲望。(某臉友問學長:該不該在年後辭職,因為對現在的工作熱情漸失;但又不清楚自己喜歡什麼、能做什麼。學長答覆:不要考慮我到底喜歡什麽,去思考我到底想變成什麽。找你的欲望,你最深層次想變成的那個人,再問問,要變成這樣需要怎麽做。有強大的欲望和堅定的勇氣,你就能找到接下來的路。欲望會把你帶到從不敢想像的地方。)

說到這個我就一點都不心虛了,因為我正是個不喜歡就不想做,不想做就肯定會搞砸,一發現失去熱情就會換工作的任性歐巴桑,所以,即便我工作年資不算最長,經驗也不算最豐富,更別提什麼功成名就;就算這個題目已經是老生常談、各大領域專家學者網紅時不時都會來解一下的考古題,我還是想說一下。

如果有人跟我說他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,我會覺得他在騙我兼騙自己。在這個議題上,我是先天論這派的,那就像出廠前的設定,就像高矮胖瘦,天賦和傾向是種內建的基因,除非你去換零件去改設定,從後天去硬ㄠ。假設,只是假設,我的兒子跟我說他好喜歡唱歌跳舞,我就罵他你這個逆子你想要當戲子嗎?我的女兒跟我說她喜歡畫畫,我就跟她說畫畫沒錢途,梵谷的畫都是人死了以後才爆紅。填志願時她想填哲學,我偷改成經濟學;他想念第一類組,我說你爸三代都是名醫。然後,他們就學會了喜歡只能當嗜好,最終遺忘了自己的喜歡。

多麼像愛情。

鐵粉在高職時念觀光科,課程當中居然有電腦課,他莫名地喜歡,於是下課後自己跑去中山北路報名學電腦。我從小學開始看漫畫,看瓊瑤、倪匡、金庸小說,下課看,夜裡躲在被窩裡繼續看。我們當初的喜歡都沒有考慮以後要不要拿它當飯吃。

喜歡通常說不出什麼道理,也沒辦法條列出SWOT來分析。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也是一樣,就莫名其妙地心臟辣拍了、起雞皮疙瘩了、全身通電了、花開了、下雨了、打雷了、太陽出來了。

一旦喜歡了,就看不到其他,無時無刻地想著,希望能了解得更多更深,廢寢忘食也無所謂,衣帶漸寬終不悔。

一旦喜歡了,就甘願被同事陰,被客戶雕,被老闆罵。日積月累就有經驗,經驗久了就養成了技術,有了技術再持續精進就變成專業,專業以後,就可以退休啦哈哈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