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XX和解──何時要和解

喜愛有時,恨惡有時;爭戰有時,和好有時。(傳道書3:8)

什麼時候要和解?我覺得沒有一定的時間表。「和解」無法預期無法規劃,講得玄妙一點就是因緣俱足。但我相信(因為我的情況就是這樣)一旦我有了「和解」的念頭/渴望,在我起心動念的那一刻起,「和解」這件事情就在意識播種後開始醞釀、萌芽、發展直到瓜熟蒂落。(有時候你是乙方,甲方的醞釀會把你納進來,你就更不能掌握進度)

除了主動、有意願的「和解」,還有被迫的(比如我自知不久於人世,或我要「和解」的對象即將離開)。之所以要「和解」,往往是在這段關係當中留存著遺憾、懊悔、愧疚……種種未竟之事未竟之言,種種「假如當初我或你做了什麼/不做什麼」的猜測和假設,於是有一個「不明白」或「不甘願」或「不捨得」卡在那裡,於是必須透過「和解」來明白、放下、轉身。

記憶中,參加過好幾位親人長輩的葬禮,而十之八九都是道教儀式。我做為後人,跪了又跪拜了又拜,即便親人知道我是基督徒,我仍無法抵抗眾人眼光「狠心」不參與。印象最深刻的,是總有漫長的、由道士/法師主持,眾人跟著誦念的超度。他們總是要消除亡者的罪孽,而生者總是被要求原諒,並藉此警惕自己。

我想,這些所謂的「罪孽」,其實便是這些未竟之事未竟之言,即使是思念、牽掛與不捨,都被視為應該要拋棄要放下的,否則會令亡魂流連塵世,遲遲無法過渡到極樂世界。所以,難道不應該趁活著的時候,抓緊時間「和解」嗎?

如果甲方乙方都年輕力壯,大可以端著,沒關係的。就像我有一位朋友對「和解」嗤之以鼻,幾次深談,我都非常佩服他的堅強意志(是真的,不是反諷)。他是那種只要決定不再想起某個人某段記憶,就能夠從意識/潛意識完全清除這個人和這段記憶,甚至連夢也不做的人,就像電腦被reset。

我不是這位朋友,我的意志極為脆弱,所以我動了「和解」的念頭,接著就三不五時跟耶穌說話,請祂幫我安排,然後靜待時機成熟、因緣俱足。